游走在法律边缘不做信息贩子是底线
游走在法律边缘不做信息贩子是底线
私家侦探要有底线,不贩卖信息、不主动违法、劝人向善避免极端,既保护自己也保护客户。
在很多人印象里,私家侦探一般都是警察、律师、调查记者等转行而来,这种转行人非常少,大部分私家侦探都是和他一样学历不高从底层一步步熬出来的。
原因并不复杂,私家侦探风险过高、收入不稳定,优秀的警察、律师、记者不会转行。而这个工作难度并不小,对人的要求很高,被淘汰的警察律师,一般也做不好这个工作。“优秀的没必要转,不优秀的转了也做不好”。
1993年公安部发布了《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》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“民事事务调查所”“安全事务调查所”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。
但在2002年正式施行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中,允许将私人录制的录音和录像作为“呈堂证供”。
私家侦探就一直这样在法律边缘游走,无法在工商注册。多数私家侦探机构的营业执照都是信息咨询、商业资讯公司,从事私家侦探业务显然是超范围经营。
近年来,许多私家侦探被判刑,罪名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
记者说,他每天都战战兢兢,如履薄冰。“每过半年就要看到几个人判刑,你知道这种冲击有多大吗?这种冲击让每一个进入这个行业的人都处于一种惶恐的状态。”
不过,戴朋俊有他的自保之道。
其中第一条就是不做信息贩子。查阅裁判文书网能看到,很多被判刑的私家侦探,罪名都是侵犯公民信息罪。戴朋俊介绍,2017年之前,私家侦探这个行业里许多从业者都没有做侦探的事情,而是在贩卖信息。“投入少,收入高,坐在家里一年挣个百八十万没什么大问题。说白了就是信息贩子,现在做这个的很多人都被抓了。”
戴朋俊说,自从进入这个行业以来,他都没碰过贩卖信息的业务,有客户找来的时候他都会拒绝。“一方面是为了自保,一方面我觉得我是科班出身,是个手艺人,做信息贩子太掉价了”。
“只要没有贩卖信息,其他的业务很难界定是违法犯 罪。并且我也有自己的底线,不能做的绝对不做。比如查出轨,最好的肯定是捉奸在床,这样的画面怎么取证呢?如果是委托人自己的住处,不管是买的房子还是租的,我们指导委托人放置设备取证,这就没问题。但如果在酒店房间或者别人家里,你给多少钱我都不可能帮你去偷拍。拍了我们俩就一起进去了。”
除了避免法律风险,戴朋俊还会拒绝一些风险较大的委托。比如沟通时发现委托人情绪激动,有走极端化的可能,他会拒绝接单;比如多数情况下只夫妻委托,很少接恋人委托,因为夫妻可以查证,出轨属于严重道德问题,帮助弱势一方取证在情理上容易被公众接受,而恋人关系无法核验,很容易越线。
“我觉得做这行做重要的就是自律,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。不管法律如何界定,但你心里必须有一个准绳。”